日本永住许可条件

日本行政法规

日本永住许可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。

第一 品行端正
首先要守法,其次要遵守各种规则,最后在生活上不能出现被社会谴责的行为。
第二 具有独立维持生计的资产或技能
所拥有的资产或技能能够维持将来稳定的生活,不能成为公众负担。
第三 申请人的永住符合日本国的利益
(1)在日滞留满10年或以上,期间满5年或以上为就职签证(除技能实习,特定技能1)。
(2)无受刑记录(罚款,监禁),履行公共义务(缴纳,税金,年金,医疗保险,根据入国管理局规定申报)。
(3)申请时,具有现有在留资格的最长在留签证。
(4)在公众卫生的立场上属于非有害。

*如果满足以下条件,可以减缓10年在日滞留的条件。
(1)日本人,永住者,以及特别永住者的配偶,结婚满3年或以上。并在日滞留满1年或以上。亲生子女只需在日滞留满1年或以上。
(2)持有定居者签证,并在日本滞留5年或以上。
(3)被认定为难民后,并在日本滞留5年或以上。
(4)在外交,社会,经济,文化等领域对日本国有贡献,并在日本滞留5年或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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